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备注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第一类对各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委托代理记账的单位。1.日常检查;
2.全覆盖例行检查;
3.专项检查。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重点监管;
3.信用监管; 
4.联合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制定计划;
2.选取检查对象;
3.对监管对象开展行政检查;
4.对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5.开展案件调查;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8.结案归档。
行政检查类监管事项子项的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省级、市级、县级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