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监管层级 | 备注 |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第一类 | 对代理记账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行政处罚 | 代理记账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 | 无 | 无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 1.制定计划; 2.选取检查对象; 3.对监管对象开展行政检查; 4.对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5.开展案件调查;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8.结案归档。 | 1.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2.将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3.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省级、市级、县级 | 会计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