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监管层级 | 备注 |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第一类 |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行政处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 无 | 无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1.制定计划; 2.选取检查对象; 3.对监管对象开展行政检查; 4.对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5.开展案件调查;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8.结案归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省级、市级、县级 | 会计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