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监管事项子项 监管对象 监管措施 设定依据 监管流程 监管结果 监管层级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 第一类 对具有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检查 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 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1.“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
2.重点监管;
3.信用监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条:“财政部负责统筹财政部门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监督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指导和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负责。” 年度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检查机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由行政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专项检查:行政部门根据移交、投诉举报等线索,对评估机构进行检查处理。
按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警告、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