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第一类对具有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与其合伙人或者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业务的行政处罚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对其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与其合伙人或者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业务的。”年度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检查机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由行政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专项检查:行政部门根据移交、投诉举报等线索,对评估机构进行检查处理。
1.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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