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监管层级 | 备注 | ||
无 | 第三类 | 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应依法委托评估未委托的行政检查 | 资产评估委托人 | 专项检查 | 重点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而未委托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2.制发检查通知; 3.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4.对检查结果进行审理复核,下发处理决定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监督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6.结案、有关资料归档。 |
1.未发现问题; 2.下达处理决定责令整改; 3.通报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4.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
国家级、省级、市级 | 监督评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