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监管事项子项 监管对象 监管措施 设定依据 监管流程 监管结果 监管层级 备注
第三类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金融企业 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重点监管;
3.信用监管;
4.非现场监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2.制发检查通知;
3.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4.对检查结果进行审理复核,下发处理决定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监督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6.结案、有关资料归档
1.未发现问题;
2.下达处理决定责令整改;      
3.通报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4.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监督评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