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监管层级 | 备注 | ||
无 | 第三类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法规执行情况、采购活动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重点监管; 3.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 1.制定计划计划; 2.拟定检查方案; 3.随机抽取; 4.发送检查通知; 5.组成检查组; 6.自行检查; 7.书面审查; 8.现场检查; 9.处理处罚; 10.结果公开。 | 1.未发现问题,正面激励守法合规的采购代理机构; 2.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3.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国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