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监管层级 | 备注 | ||
无 | 第三类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1.制定检查计划; 2.拟定检查方案; 3.随机抽取; 4.发送检查通知; 5.组成检查组; 6.自行检查; 7.书面审查; 8.现场检查; 9.处理处罚; 10.结果公开。 | 1.责令限期改正; 2.给予警告; 3.处以罚款; 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5.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国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