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备注
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第一类对免税店免税商品销售业务的行政检查免税店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1.重点监管;
2.信用监管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请示》(财外字〔2000〕1号)第四条:“国家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垄断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旅游局提出国家有关免税销售业务的政策,报国务院审批。”
1.发放通知;
2.开展检查;
3.明确结果。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
2.免税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国家级关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