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备注
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第一类对设立离境口岸免税品分公司、免税店和外交人员免税店的行政检查免税店1.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
1.重点监管;
2.信用监管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请示》(财外字〔2000﹞1号)第九条:“设立离境口岸免税品分公司、免税店和外交人员免税店,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从严掌握审批,各地海关和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审批。”
1.发放通知;
2.开展检查;
3.明确结果。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
2.免税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国家级关税司